一、中国国际出版集团是以促进国际交流为宗旨的国际综合出版社集团。下辖中国国际交流出版社、中国国际教育出版社、世界文化艺术出版社、世界医药出版社、世界科技出版社、世界华人出版社、世界人物出版社、世界旅游出版社、中国经贸出版社、泰国华夏出版社及杂志期刊等。出版的大型国际交流系列书刊,受到中央领导及海内外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和鼓励。本出版集团已出版十多部(卷)大型人物名典、学术专著论文集等。已出版的部分优秀书刊被中国国家图书馆、香港政府图书馆、泰国图书馆、伦敦大英图书馆、美国图书馆等世界著名图书资讯机构展示、收藏,欢迎参观、指导。此外,为了进一步促进国际交流事业的发展,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网站建设,在建大型各类网站一百多个。欢迎上网访问、浏览、查询。
   
二、   鉴于各地朋友经常函电要求代为出版著作,为服务各地友人,使学术著作得以出版、交流。现试行本自费出版办法,如确需出版者,请予以参考。欢迎各地单位、个人合作出版各类学术专著、论文集、艺术书刊、辞书、辞典等。为更好地进行合作,现将自费出版说明如下:
    1、
出版内容须严格遵守中国及香港特区法律,不涉及任何政治问题,不得违反中国的外交、民族、宗教政策,符合中国统一和“一国两制”精神。
    2、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及国际知识产权公约,出版社及作者拥有出版及学术研究的广泛自由权利。合作出版后的刊物版权、著作权分别为本集团出版社及作者拥有,受国际知识产权公约保护。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、翻印书中之文字、图片,如需少量引用,须注明出处,但用作商业及其它,须征得本集团出版社及作者书面允许。否则,根据有效版权之条例,追究其一切责任。
    3、
自费出版,作者需提供①作品简介、目录及计划开本、页码、出版日期等。②作者本人简介、地址、邮编、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。以上材料不退。③作者在本说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同意寄回(代协议书)
    4、费用:①由作者自主支付出版费用。出版社一般不支付稿费。印制由作者负责或委托出版社代为安排联系印刷厂,由作者支付印制费用。②鉴于香港办公行政费用特高,故酌收部分工本费、通联费。本出版集团收通联、工本费5千元。
    5、出版社在收到作品介绍、作者介绍及工本费后,安排出版计划。提供国际统一标准书号(每书只能使用一个号码)。所有标注本集团出版社的出版物,本集团出版社拥有终审权。作者自费出版,对著作承担所有法律责任,文责自负。我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。
   6、印制:
    ①作者可委托我方代为安排联系印厂,安排照排,返回作者校对、出版、装订,并运输至指定地点。以上费用根据不同书刊,由作者支付费用。我方另收工本费1500元。一般而言,委托印刷费用超过内地中小城市。
    ②印制也可由作者独立安排,报本集团出版社印刷规格,包括书名、开本、页码、出版日期、印数、价格等。以及印刷
厂(含照排单位)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,由我方开具委印单(书)。作者负责印制安排报告也可与出版物说明、作者介绍及费用一道交纳,便于批准后同时开具委印单,减少联络时间和次数。
    7、印制完成后,根据香港法律,需由本出版社集团向香港政府有关部门呈缴样书登记,以备特区政府确认作为正式出版物,享有合法权利。出版10日内,务必请自主安排印制的个人、单位向我方邮寄样书20册备案。如另有需要,我方负责另向中国国家图书馆(北京图书馆)供书,在已设的展示专柜,予以公开展示。并于国际互联网上展示。
    8、发行:
     ①出版物发行由作者本人负责,海外也可委托我方代销。
    ②代销费按原订价50%扣取。代销的运输及退回费用由委托人承担。代销的实际销售数字年底结算。
    9、版权:
    ①该书著作权归作者依法享有,版权为本集团出版社所有。
    ②该书如需版权转让或再版,由我方决定,一般不再征求作者意见,但须向作者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用。
    10、有关自费出版工作,由本出版社集团香港办公室或泰国办公室直接安排。

   三、其它:
    ①对于作者自费困难的书籍,作者可报说明,经过核准后,由作者和本社共同联系赞助厂商机构,需求资助出版。该
资助一般较难获得。
    ②对于需要在本集团关系单位挂靠专刊编辑部或编委会合作出版者,可提出申请服务及介绍主办人员(提供资料同上),由本集团审核确认并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,需办理费用9600元,每月代管理费2千港币(2300元人民币)。我方提供登记证(执照)、印鉴等。
    ③自行投稿,我方出版社有权决定采用与否,原稿及材料一律不退。
    ④任何单位及个人的任何组稿活动不得擅自以本集团出版社名义开展。
    ⑤中国国际交流出版社暂不合作出版。